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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司法厅全面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3年07月17日作者:省司法厅

      7月12日,省司法厅召开动员大会,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的部署安排。省委第九督导组组长严官金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厅党委书记、厅长汪道胜作动员讲话。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、近三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,省监狱局、省劳教(戒毒)局、武汉警官职业学院、省律师协会、省法教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,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。

  会议指出,开展教育实践活动,是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,是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,是切实解决“四风”问题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紧迫要求,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。

  会议强调,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、主要内容、聚焦重点和基本原则,密切结合实际,突出“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”、“查摆问题、开展批评”、“整改落实、完善制度”三个环节,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,统筹推进,把“规定动作”落实到位,让“自选动作”特色鲜明。

  会议要求,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以饱满的政治热情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工作作风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力戒形式主义,不走过场,做到“不虚”;着力解决突出问题,做到“不空”;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,做到“不偏”,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,以队伍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,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,为建设“五个湖北”、谱写中国梦壮丽的“湖北篇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  严官金代表省委督导组作了重要讲话。他深刻阐述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,介绍了督导组工作的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,对司法厅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
  会上,还对厅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。